▲前立委邱毅在政論節目中,影射一名鄭姓女子為浩鼎大股東的姊姊,涉及炒股。法院依誹謗罪判決邱毅3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立委邱毅日前在政論節目上,影射一名鄭姓女子為鄭姓大股東的姊姊,涉嫌炒作浩鼎股票。該鄭姓女子對邱毅提告誹謗,因為「根本沒有血緣關係」。台北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決邱毅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3月,邱毅在中天電視政論節目「新聞深喉嚨」中,指出浩鼎案疑似有人炒股,違法內線交易。還表示該名涉案的鄭姓女子,即為浩鼎一名鄭姓大股東的姊姊。開庭時邱毅強調,節目腳本是製作人傳真來的,清楚寫明鄭女與鄭姓大股東的關係,而節目向來以製作嚴謹著稱,該話題在其他政論節目上,也有名嘴提過。
製作單位出庭時也證稱,腳本內容其實為根據邱毅在其他節目中的爆料。該名鄭姓女子則強調,她和所謂的鄭姓大股東,雖然名字僅差一個字,但根本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無論是否節目製作單位提供資料,邱毅未經查證便在節目上影射,已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誹謗。
法官認為,邱毅為公眾人物,向來也以揭露弊案,以意見領袖形象自居,言論具有相當程度影響力,更需盡以更高規格查證之義務。但對於鄭女的相關言論,邱毅不僅未經查證,更以此傳聞在新聞媒體散布,加上至今未有悔意,也未與當事人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以誹謗罪判決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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