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遭丈夫潑強鹼後,頭髮也被融毀,忍痛向社區保全求助才獲救。(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今年7月,台北市士林區發生一起前軍情局士官長對太太陳姓女子潑酸毀容案,被告朱姓男子被依重傷害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開庭,陳女委由律師表示,因以收到和解金,願意與朱男和解。
開庭時,檢方表示,案發當下陳女全身30%灼傷,臉部幾乎毀容,視力也嚴重受損,僅剩下0.03,需要角膜移植。雖然至今4個月,陳女在積極治療下逐漸復原中,但仍應以重傷害論罪。
朱男的委任律師認為,陳女並無毀容、雙眼視力嚴重受損狀況,應以傷害罪論處。陳女的委任律師則表示,以收到朱男的賠償金,願意和朱男達成和解不再追訴。
今年7月,曾在軍情局任職士官長30歲的朱姓男子,與34歲妻子發生爭執,陳女當時以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要求離婚,朱男因此預謀準備2桶氫氧化鈉。
當與陳女在家中再度爆發口角時,朱男先對陳女掐脖,又將氫氧化鈉溶液潑下,導致陳女全身嚴重2或3度灼傷,連頭髮都被熔毀掉落地面,陳女忍痛向社區保全求助,才獲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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