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小美在便利商店寫作業時,被鄭男搭訕,圖非當事人。(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16歲女高中生小美(化名)指控遭到一名鄭姓男子強拉上公車、帶回家猥褻及拍裸照威脅等,並聲稱對方很胖她無力反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鄭男體態偏瘦,因此依事證不足,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小美指控,她5月初在超商寫作業時被鄭男搭訕,對方隔天私訊聯絡見面,沒想到一見面就被鄭拖去搭公車,還以反抗就剪壞她的制服恐嚇。
小美說,鄭男要求她脫光衣物,再用左手壓她,右手拿相機拍下她的裸照,以此威脅保密;另外,鄭5月25日又硬拉她搭公車回家,除了脫光衣物外,還強逼她口交,甚至指侵下體。
▲小美指控,因鄭男太胖,她才無力反抗對方,圖非當事人。(圖/記者鄒鎮宇攝)
小美表示,由於鄭男太胖了,她推不動、無力反抗,直到對方說「時間到了,妳該回家了」,她才穿好衣服逃跑;事後,鄭男不斷以裸照威脅見面,讓她怕得將訊息全部刪除,直到7月想擺脫鄭,才告知媽媽,報警處理。
鄭男到案後坦承,他確實有帶小美回家,但都是在寫作業,沒有侵犯對方;另外,鄭男為證明清白,還直接讓警方進入家中搜索。
檢方指出,鄭男的手機、電腦及雲端等可存放檔案的產品都沒有小美的裸照;此外,小美指控鄭太胖,但鄭男身高178、體重55公斤,身材非常瘦弱,和小美說的落差很大。
檢方表示,小美將訊息完全刪除,被拉扯、摳傷下體後也沒驗傷,且詢問超商店員也沒有看過兩人爭吵、拉扯的景象,因此依證據不足,不起訴鄭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