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案,李喜明、蒲澤春、黃曙光等3現役上將遭懲處。(合成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慶富獵雷艦案延燒,國防部22日則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獵雷艦案第3期款預算解凍書面報告呈送立法院疏失等兩大部分,公布懲處人員名單;其中,最受矚目的包含現任參謀總長、前海軍司令李喜明遭記申誡2次,現任軍政副部長、前海軍副司令蒲澤春遭記過1次,以及現在海軍司令黃曙光遭記申誡2次,另有已退役的前上將司令陳永康遭記申誡兩次。
面對各界關注獵雷艦案懲處,國防部長馮世寬22日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預告,下午就會做最後決定,而現在問題「卡在我自己」,因為考量多任司令對國家、國防安全貢獻,但懲處層級可能會到司令層級,且黃曙光也已自請處分。
馮世寬還坦言,曾向總統蔡英文表達,身為部長有督導疏失,「我認為我應該自請處分」,不過蔡英文認為先將事情處理好比較重要。面對立委追問是否會為此離職?馮則說「我想應該不會」,還有更重要的職務要負擔,包含怎樣將採購作法精進,這必須好好研究,「因為去年我已經將採購作業程序、流程做改進,現在只剩這一步。」
▼獵雷艦懲處名單公布。(圖/國防部提供)
國防部也在下午3時許召開臨時記者會,公布多達5頁的懲處名單,指出經國防部專案小組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所列5大缺失進行查證後,全案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計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司令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
另外,針對獵雷艦案第3期款預算解凍書面報告呈送立法院疏失,軍方也檢討時任海軍參謀長梅家樹中將(現任軍備局局長)等10人,核予「申誡兩次」至「記過乙次」不等處分。
媒體詢問,懲處名單包含已退役的陳永康,是否有實質意義?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莊惠安少將則回應,相關懲處依照當事人經手、經辦事務,進行應負的責任檢討,至於是否有實質效益,全是依照相關規範懲處,這是無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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