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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衛生局抽驗火鍋食材及湯圓 32件產品全數合格

▲竹市衛生局公布抽驗火鍋食材及冬至湯圓共32件。(圖/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竹市衛生局公布抽驗火鍋食材及冬至湯圓共32件。(圖/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振道記者李介蓉/新竹報導

新竹市衛生局今(22)日表示,天氣漸漸轉涼,是民眾吃火鍋及冬至湯圓的季節,為維護市民食品的安全,衛生局10-11月份針對轄內賣場超市、餐飲販賣業、湯圓製造業、傳統市場、冰品店等地點,抽驗火鍋食材配料(蝦餃、蛋餃、鱈魚丸、米血糕等) 20件、冬至湯圓10件及水產品2件,共計抽驗32件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已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水楊酸、對羥苯甲酸、硼酸及其鹽類)、食品添加物著色劑(羅丹明B、酸性紅、夾竹桃紅、偶氮玉紅)及動物用藥,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抽驗名單(附件一)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dep.hcchb.gov.tw/。

衛生局提醒民眾,火鍋食材應選擇天然食材為主,可多攝食高纖蔬果、蕈菇類等食材,對於高油脂、高熱量的加工火鍋料及火鍋高湯,應減少攝取以免造成身體負擔。在大啖火鍋時注意食材務必煮熟,另外夾取生鮮食材的餐具不可與熟食混用,以免交叉污染而發生食品中毒,且要保持室內良好的通風,以免產生一氧化碳中毒。另湯. 圓成份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且不易消化,建議給老人、幼兒食用時,應先處理成適當大小,宜淺嚐並細嚼慢嚥,避免造成消化不良或噎到的危險。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製作產品時環境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物料應自主管理,注意儲藏條件(冷藏攝氏0-7℃,冷凍攝氏負18℃以下),確保所製售之產品皆符合衛生安全。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也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違者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至300萬元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專線1999或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3)535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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