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裸照硬逼女友遵守「性愛合約」 渣男規定每月至少嘿咻3次

性侵、強姦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不滿女友提分手,老翁強逼女友完成性愛合約。(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廖姓老翁不甘小他30歲的女友另結新歡提分手,於是傳簡訊嗆聲「我會殺人」等訊息,還說握有裸照,揚言要公布給現任男友看,藉此強逼對方遵守「性愛合約」,內容規定每個月至少嘿咻3次,女方心生恐懼只好照辦,但實在受不了,最後跟現任男友說出一切事情,趕緊報警提告。

據《聯合報》報導,廖男傳了女友的下體、睡覺照片給她,還揚言散布讓她現任男友、母親看,甚至繼續傳「硫酸潑妳」、「死、死、死,我們共同死」等文字恫嚇對方,事後更要求只要3個月內嘿咻10次,就會銷毀裸照,對方因心生恐懼只好赴約,卻因此被逼迫發生7次性行為。

廖男到案否認恐嚇、強制性交犯意,辯稱是要挽回女友,不過,被害女子則說,是他和前女友有聯絡,加上已婚有小孩,無法接受才分手,事後卻收到自己躺在旅館床上的照片,要求發生性關係,但後來又改規定變一個月嘿咻3次,擔心裸照被散佈,只好違法自己意願跟他性交。

最後,法院因有被害女子親友證詞、醫院受理性侵驗傷診斷、恐嚇訊息等證據,依強制性交、恐嚇及強制罪,判廖男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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