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小美(化名)去年5月因為與男友分手心情不佳,於是與吳姓友人相約到台中某間居酒屋喝酒,同行的還有第一次見面的黃姓男子,沒想到對方竟趁著她喝茫時,直接在店門口脫褲性侵,「清醒我不敢有任何舉動,只能附和他、迎合他,因為我不知道我朋友也在場,等到警方來時,我看到我朋友才覺得這根本就是一個局。」
小美聲稱,2016年5月25日晚間8時許她因失戀找吳姓友人出來喝酒訴苦,對方還帶著另一名黃姓男子同行,3人一吃就是3個多小時,直到26日凌晨0時許才離開,她因為喝醉意識不清、腳步不穩,沒想到竟遭第一次見面的黃男抱到店門口旁邊的人行道花圃,不但掀起上衣親吻左胸,還當眾脫褲性侵。警方獲報到場也看到兩人下半身赤裸,黃男當時還聲稱兩人是男女朋友,頻頻向警員說「不好意思」。
▲居酒屋廚師目擊小美與黃男在店門口的人行道花圃上演活春宮。(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我有印象只有他(黃男)在搖晃我時,後來才是清醒的,清醒之後我不敢有任何舉動,只能附和他、迎合他,因為我不知道我朋友也在場。」小美表示,後來看到警察到場,還懷疑是朋友設局。對此,吳男證稱,他確實有以「帶妳出來吃好的」為由約小美出來,目的只是想讓對方散散心,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種事,「黃男還沒來的時候,我跟她就已經喝很多了。」
而目擊事發過程的居酒屋黃姓廚師表示,當時他看到客人喝醉,有一個(吳男)還躺在騎樓下,另外兩個就在花圃嘿咻,女生看起來像是沒有意識,被壓著用「狗爬式」的姿勢做,後來又變成跨坐在男生大腿上,「她整個人呈現癱軟的狀態,是由男生扶著進行性行為,過程也只發出短短一聲『啊』,聽起來不像呻吟或求救,就是很軟弱的聲音,後來警察到場她就哭了。」
▲小美因為失戀和朋友相約喝酒,沒想到卻遭第一次見面的男生性侵。
遭指控性侵的黃男辯稱,當時自己也是醉到半清醒的狀態,還是警員大聲嚇阻才回神,醒來時發現小美就坐在自己大腿上,於是趕緊把褲子穿起來,「我的生殖器是外露在外面,沒有在她體內。我只記得她在哭,應該是覺得我汙辱她。」
不過,由於小美事後驗傷並沒有在陰道內驗出黃男的DNA反應,加上事發當時天色昏暗,目擊者僅能辨識出「好像」在進行性行為,無法確定兩人究竟有沒有真的性器交合,台中高分院法官僅能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黃男2年10個月徒刑。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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