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在開庭結束後面對媒體強調,他沒有濫用總統權力「我無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峯、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高等法院上午開庭。馬英九站著批檢察官,漠視總統的權力與責任,難道連國政都要請示檢察官,由檢察官說「凡事合法就好」?根本是禁止總統思考?禁止總統說話?不過檢方火力也猛烈,黃世銘報告完,馬英九就打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是有計畫的教唆。
馬英九因涉嫌洩密、教唆洩密,遭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是過度擴張憲法文義,將所謂的「院際調解權」扭曲成「人際調解權」,馬英九當時是以總統身分行使院際調解還是以國民主席身分,要求官員向他報告?答案顯而易見。
另外馬英九強調是因應可能到來的政局變化,進行院際調解,但只找了行政院,應該也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找來才對,才符合院際調解原則。況且,當時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完後,馬英九還曾致電江宜樺,通知他「黃世銘將會去向你報告。」可預見未來發展、有規劃就是教唆。
▲馬英九舉總統蔡英文曾強調的跨院際溝通為例,便已明示為總統職權。(圖/資料照/翻攝自總統府直播)
馬英九則整整站著講了10多分鐘的話。他強調,洩密案無論是公訴、自訴部分,截至目前為止,一審、二審共7位法官均判他無罪,就是認為他是基於總統在憲法上的權力與責任,因應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所採取的行動「我沒有濫用總統的權力!我更沒有犯罪!」
除此之外,馬英九也以總統蔡英文為例,指蔡英文自上任至今,召開過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都明確表示,司改工作橫跨五院權責,牽涉跨院際的協調「做為總統,這是我的責任,我會把院際協調的工作做好..」便已清楚說明總統的職權所在。
馬英九認為荒謬的是,檢方的邏輯和主張,不僅剝奪總統及行政院長的行政權,禁止總統討論、禁止總統思考。難道到總統凡是都要先請示檢察官?等檢察官說「合法適當就好。」或是「等檢察官查完再說!」總統既然身負全國人民所託,這樣要怎麼執政下去?政府要如何運作?
馬英九強調,按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全案已升級到憲法訴訟,影響未來總統與政府的運作及效能,總統在憲法上的行政權是固有權能,並非額外的權利,更非「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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