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對自己的孩子施暴。(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照片經變色處理;非當事女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黃姓男子和妻子生有2女1子,但他卻因為工作不順,情緒不穩定,去年(2016)2至3月間,先將當時出生還沒滿月的女嬰用力搖晃毆打,造成3根肋骨斷裂,社會處介入以及警方調查更發現,2歲大的兒子曾因為被他毆打腦膜下出血,導致腦部缺氧過久,現在已經變成植物人。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去年2月17日至3月18日間,因為在工地上班壓力大,加上當時出生還未滿月的二女兒哭鬧,他覺得太吵受不了,竟毆打並用力搖晃女嬰,甚至用指尖刺腳底,造成頭部外傷、雙眼視網膜出血,右胸的第4、5、6根肋骨更斷掉,醫院發現女嬰腳指還有燙傷,懷疑遭虐通報警方和社會處,後先緊急將人安置。
社工介入和警方調查後更發現,黃姓男子疑似有習慣性虐嬰傾向,因為2014年5月間,因為受不了當時才2個月大的次子哭鬧,也曾動手毆打和搖晃,導致男嬰腦膜下出血、肋骨骨折,送醫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但因為腦部缺氧過久,已經變成植物人。
黃姓男子在庭上原本否認犯行,只說因為孩子不聽話,想拍打安撫沒想到會這樣,不過黃男3歲大女兒曾說過,「有看到爸爸打弟弟妹妹,把妹妹打到床底下。」事後他才坦承因為工作疲勞,家裡又有老母親要照顧,才會動手,因此遭判8年徒刑,不過最高法院後駁回上訴,仍依重傷害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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