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顛覆國家」判5年 紐時: 對台心理戰最新一擊

2017年11月28日 21:23

▲▼李明哲案宣判。(圖/翻攝自法院微博)

▲李明哲28日於湖南岳陽人民法院等待判決。(圖/翻攝自法院微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28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對岸判處5年有期徒刑。《紐約時報》對此報導指出,對許多台灣人來說,這一宣判被視為「中國對台灣心理戰的最新一擊」。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李明哲與湖北人士彭宇華透過網路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還多次討論決定成立以「建立政黨、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的組織。

法院28日一審宣判,李明哲涉及顛覆國家政權,是積極參與份子,而他有認罪悔罪,因此判處5年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褫奪公權)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這是首次有台灣公民因「顛覆國家罪」,遭到大陸定罪。

《紐約時報》報導表示,從台灣總統蔡英文拒絕認同「一個中國」後,北京與台北就斷絕官方交流管道,且雙方的心理戰越演越烈,時至今日已經持續1年多;而對台灣的許多人來說,這一判決「中國對台灣心理戰的最新一擊」。

▲▼民團怒批中國違法抓李明哲。(圖/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民團怒批中國違法抓李明哲。(圖/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下同)

報導指出,許多台灣的非政府組織人士對李明哲的遭遇感到擔憂,他們在社交媒體上的發言,可能會在未來前往大陸時引起問題;其中最感到擔憂的就是Facebook,因為李明哲在9月就是被指控在FB上與大陸人士籌劃抗議,而台灣同時也是全球中臉書滲透率最高的區域。

報導表示,李明哲的親友都認為,他在9月份的認罪是被迫的,且所為的「彭宇華」只是一個虛構人物,是用來創造「李明哲與中國公民密謀在一個威權主義國家散播不和諧聲音表象的道具」。

報導也指出,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這8個月以來,已經成為「中國人權律師鬥爭舞台上的一名重要人物」,她不只斷然拒絕透過「中間人」與對岸合作,還在4月親身飛往北京營救,並出席了李明哲在岳陽的審判。

據了解,前往旁聽宣判的李凈瑜及陪同人員,是在開庭宣判前一天傍晚抵達湖南長沙機場,陪同的前立委王麗萍遭陸方拒絕入境;而李淨瑜及其他陪同者是在晚間10點25分左右抵達岳陽下榻飯店,但她全程保持低調,並未公開對外發言。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身上刺青,以表示對丈夫的支持。

▲▼李凈瑜刺青。(圖/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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