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與人夫搞車震。(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女子「小花」和已婚的謝姓商人陷入熱戀,一年內在車內6次「車震」,還有7次到摩鐵發生性關係,最後懷孕墮胎,不過,謝妻發現姦情後怒提告妨害家庭。法院審理期間,小花辯稱不知謝男已婚,在交往時對方隱瞞自己已婚身分,又對婚姻狀況說詞反覆, 不過,謝男則提出line對話紀錄,顯示「我們剛在一起時你就知道我已婚了」,最後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將她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提到,小花去年起明知謝男是有配偶之人,竟分別基於相姦之犯意,一共發生13次性行為,直到謝妻發現姦情,全案因而曝光。小花坦承有性交、相姦行為,但矢口否認妨害家庭,辯稱「我不知道謝男已結婚,他在交往時隱瞞自己已婚身分,後來又對婚姻狀況說詞反覆,我無從確認其婚姻狀況」,直到墮胎前跟他聯繫,才確認他是有配偶。
不過,法官查出兩人Line對話紀錄,顯示謝男在談話內容中曾說過「我騙你什麼?」、「我騙你?」、「我們剛在一起時你就知道我已婚了」、「我沒騙你」等語,足認小花交往之初,即已知對方是有配偶之人。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此案事證明確,認定小花犯行,不顧告謝妻感受,猶為相姦之行為,破壞對方對婚姻之信賴,侵害別人家庭生活圓滿之利益,所為並不足取,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依犯相姦罪,共1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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