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已婚國中理化老師平日都以「微信」與學生聯繫,一名女學生前年3月竟傳鹹濕話題挑逗他,並且詢問意見,他立即嚴正指責對方,並且表示要告知家長。不料,幾天後這段聊天紀錄被女學生姐姐發現,女學生指稱自己在校被老師性侵,家長一怒告到法院。但案件經地院、高院審理後,認定證據不足,判決老師無罪。
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國中少女指控,理化老師於104年2月5日下午4時許趁著寒假,她回校詢問課業問題時,假藉拿東西的名義帶她進入802教室內,並且強迫進行性交1次得逞,時間大約1小時,之後開車載她回家時,又在車上性侵1次,直到她被家人發現有異狀才報警。
法院審理期間,一名許姓老師做證,女學生確實曾在2月5日下午4時許前來,並且要求理化老師陪同去教室一趟,但是兩人約5至10分鐘就回來了;檢方調查發現,被告在下午4時27分曾Line通知老婆,「我現在帶學生去看教室,回來再聊」,4時38分時再度傳訊告知,「回來了,繼續造口業」,前後僅相距11分鐘,與女學生指控不同。
▲男老師示意圖。(圖/CFP)
一位時常溜進教室偷玩電腦的武姓學生也供稱,當天因為聽到有人上來,因此躲起來偷看,發現老師跟少女一同走上來,因為擔心被發現,所以一直注意他們,看見兩人先站在教室外面談話,接著女學生自己進去拿東西,大約5分鐘後就離開了,由於理化老師一年四季都穿同件衣服,才能一眼就認出身分。
另外,少女聲稱,理化老師下午5時許載她回家,兩人途中再度發生性關係,直到6時許才抵家。但是經調查,少女與學校車程僅20分鐘,且在該時間已返回學校宿舍,認為扣除行車時間後,應該沒有時間進行指控的性侵行為。
最後,少女又指控,「他後來有約我出去要玩性暴力的遊戲、強暴遊戲、還要一起看A片,A片演什麼就做什麼,說避孕藥是因為這問題才說的」,但是之後又表示,「因為後來提到要性行為,所以才會有避孕藥這些內容,不過我沒有吃,也沒有和老師發生性行為」前後說法矛盾。
▲教室示意圖,非本文中場所。(圖/記者林世文攝)
且少女提出的微信聊天內容,與被告出示的聊天紀錄有明顯落差,少了許多對被告有利的對話,「怎麼妳傳那種東西?別害我」、「妳今天淨傳一些奇怪的訊息給我,怎麼回事?」「好好讀書,就不會有萬一」等語。
雖然少女指稱,被告已修圖軟體更改了對話內容,但是卻拿不出原檔。老師的平板電腦經刑事局鑑定後,證實對話內容與老師所提出的相符,並無經過事後增加、刪除,且少女所指的修圖軟體無法更改微信內容,因此認定證據不足,判處老師無罪,台中高院日前也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兩人對話部分內容》
女學生:北鼻北鼻北鼻北鼻北鼻北鼻北鼻
理化老師:北鼻?不是爸比嗎?妳又亂叫
女學生:誰叫你不理我
女學生:昨天傳給你的看了嗎?
理化老師:怎麼妳傳那種東西?別害我
理化老師:別聽網友亂講,你是想做甚麼?
女學生:好,不舒服的那幾天你要照顧我喔
理化老師:???干我啥事?我又沒對妳做甚麼?
理化老師:好好讀書,就不會有萬一
理化老師:認識妳還真衰
理化老師:拜託,別再聽網友的
理化老師:但是不干我的事就別扯我下水
理化老師:但是妳今天真的很奇怪,問一些18禁的東西
理化老師:??妳說甚麼?是對我說嗎?
女學生:傳錯了沒事
理化老師:有病
女學生:啊又傳錯了,刪掉刪掉~你什麼都沒看到
理化老師:??昨天說的那個人?傳給他的嗎?認識多久了?你們想幹嘛?
理化老師:妳今天淨傳一些奇怪的訊息給我,怎麼回事?
女學生:我只是想問問你的意見
理化老師:妳這樣是小三,我恨小三
女學生:我這樣對他說會很噁心嗎?
理化老師:我受不了了,妳再和網友胡來我要告訴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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