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重懲可望年底三讀 拒測罰18萬、同車連坐罰!

警察臨檢,盤查,酒測臨檢,交通檢查,酒測勤務(圖/記者林世文攝)

▲酒駕重懲可望年底三讀。(示意圖/記者林世文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遏止酒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協商達成共識,未來拒絕酒測、攔檢,罰鍰增至18萬元,且可按次累加;五年內三度遭酒駕者,須懸掛特殊識別牌照(如螢光車牌)供人辨識;更新增連坐條款,同車乘客可處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此案可望年底前三讀通過。

酒駕事件頻傳,政府擬祭出重罰。立法院昨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進行第2次協商,並達成共識,其中,拒絕酒測、攔檢罰緩將從9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可按次累加;若對五年內酒駕或拒測兩次以上的累犯,或致人重傷、死亡者,將被沒入車輛;五年內三度遭酒駕者,須懸掛特殊識別牌照(如螢光車牌)。

另外,酒駕乘客採連坐罰,可處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若舉證善盡勸導義務或不知情者、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者、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及汽車運輸業乘客免罰。

召委鄭寶清表示,修法目的是為了「酒駕零容忍」,不能再讓人有僥倖心理,而本案已完成初審及協商程序,只要等各黨團簽字,便會盡速送入立法院二、三讀,最快能在年底前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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