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趁小美喝醉硬上得逞。(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江姓巡守隊主管趁著隊上舉辦過夜出遊活動時,撿屍喝醉的女子小美(化名),事後還辯稱是你情我願。桃園地院認定女子喝醉無力反抗,依趁機性交罪判江男3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61歲江男及小美參加巡守隊兩天一夜的自強活動旅遊;期間,他發現剛失婚的小美醉倒,認為有機可趁,便以照顧對方的名義進入房內,性侵得逞。
▲江男辯稱,他和小美是你情我願的。(圖/pakutaso)
江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和小美互有好感,當時小美喝醉動不了,他才去幫對方清理、扶正睡姿;另外,他還拿濕毛巾幫小美擦臉,兩人在嘿咻時,對方全程眼睛都是閉著的。
法官表示,既然兩情相悅,為什麼小美全程眼睛會「閉著」,顯然是因酒醉而無力反抗,且小美隔日不顧名節將此事告知導遊,因此認定江性侵屬於事實,依趁機性交罪判江男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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