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集團鬧內鬨 新紡獨董羅嘉希批吳東進:未做利益迴避

2017年12月4日 12:25

▲▼新光金,新光銀行。(圖/資料照)

▲新光紡織獨立董事羅嘉希對土地處分案大力反對。(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新光集團旗下的新光紡織上周宣布將處分士林區4筆土地,依照其每坪225萬元的市價賣給新光建設,估計可獲得12.99億元。不過,新光紡織今(4)日公告指出,新光紡織的獨立董事兼德輝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羅嘉希大力反對這筆重大資產處分案、並認為新光紡織董事吳昕紘身任新光建設董事,其伯父新光金董事長兼新光紡織董事吳東進的配偶許嫺嫺是新光建設董座,等於並未迴避利益關係,且還有最高買家的爭議,這些指控也讓外界認為新光集團內部可能有內鬨情況。

羅嘉希指出,這筆重大資產處分案應對各董事充分揭露,而且以公司的利益考量,不該排除任何有可能拿出更好條件的潛在買家,他也建議決議內容不適合用「不低於每坪220萬」、「仲介費不超過2%」之授權方式處理,因為潛在買家可能所出的錢有機會大於這些標準值。

新光紡織的另一位董事趙國華也指出,吳東進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在其他買家意向書早在新光建設提出前就已完整交付吳東進,且新光建設的價格若扣除仲介報酬,根本就不是最高價的買家。而趙國華也認為,新光建設對付款方式完全不提,若依照過去和吳東進的共事經驗,沒寫的條件有極高可能會一改再改,甚至推翻全案,對新光的資產反而不安全。

趙國華更進一步表示,新光紡織10天前就預告吳東進有這筆交易,但吳東進卻故佈疑陣,打算阻止交易,創造董事會損害公司利益的表象、再做妨害行為;趙國華建議董事會應該直接表決即可,不須再做多餘手續,外界將此解讀為吳東進的大勢已去,其一手促成的交易案恐怕將被新光紡織董事會表決淘汰。不僅如此,目前新光紡織的另一位獨立董事成漢傑與律師王慧綾都認為吳東進、吳昕紘應該要做利益迴避,否則不合法。

▼新光紡織內部的董事、律師與吳東進對於土地處分案見解不一,圖為閒置土地示意圖。(圖/第一太平戴維斯提供)

▲▼太平洋建設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辦理楊梅萬坪土地公開標售,24日率先舉辦投資說明會。(圖/第一太平戴維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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