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正妹在家喝醉休息,竟遭性侵、拍裸照。(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20多歲的女子小美(化名)和朋友到KTV慶生,事後回家再續攤時,因不勝酒力醉倒,醒來時驚覺朋友的江姓友人正在拍她裸照,她也遭到性侵。台北地檢署認定江男涉嫌趁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江姓男子得知朋友正在幫小美慶生唱歌,便主動前往同樂;事後,3女2男都到小美家續攤喝酒。小美喝到受不了,先行上樓休息,留下江男及另兩名女子在樓下玩樂。小美睡到半夜驚醒,看到江男正拿著手機拍她裸照,她才驚覺遭對方性侵得逞,氣得提起告訴。
▲江男否認性侵,認為兩人是合意性交。(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江男否認性侵辯稱,小美當時根本沒喝醉,他們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屬於合意性交,更何況對方當晚還有迎合他。江男的律師表示,小美事後沒有馬上提告,還和朋友出遊打卡,沒有創傷反應、也不像被性侵害過。
檢方根據小美另兩名友人證稱,小美當晚第一個喝醉後,便上樓睡覺;另外,調閱江男與小美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江男不斷向其道歉,雖然江事後辯稱是在為其他事情道歉,但檢方不採信。
針對律師的主張,檢方表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生活經驗及心理素質都大不相同,這些都會影響到創傷後的反應,不能有「理想被害人」這樣的預設形象,因此依乘機性交罪起訴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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