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字未改 公督盟批:民進黨團架空委員會!

▲▼抗議勞基法,民眾企圖癱瘓中山南路。(圖/記者楊佳穎攝)

▲抗議勞基法,民眾癱瘓中山南路。(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委員會5日聯席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朝野經過13小時冗長發言,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突然在晚間10點宣佈表決,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5日痛批,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提案要求停止討論,並將剩餘未處理條文及修正動議一併保留送院會處理,再次架空委員會討論。

公督盟表示,過去民進黨以國會改革為政見,推動「委員會中心」為改革核心,在第九屆就任之初,民進黨黨團亦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第二讀會,針對委員會審查法案之審查意見中,如審查會決議保留條文之條文數為該法案總條文數三分之一或以上者,即應決議重付審查。」提出修正案,目的即是希望強化委員會專業審查功能。

公督盟說,然而,去年審查一例一休,就曾因倉促修法引發各界批評,如今再次虛化委員會專業審查的功能,對影響世代勞工權益的修法,竟在未完整討論下送出委員會,此舉未來恐怕會留下許多疑慮、徒增社會對抗的成本。

公督盟認為,民主國家議會,面臨社會重大爭議時,也會有不同程度的議事攻防,但人民無非期待著法案能夠在立法院充分討論,朝野完整論述、理性的辯論與辯證,令人遺憾在昨日委員會審查中,民進黨團利用議事手段,三度提案要求委員會「停止討論」勞基法,最終關係到一千萬名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一字未改,通過委員會初審,難道這就民進黨對於勞工議題最大的「誠意」嗎?

公督盟指出,林靜儀宣告設限發言時間「原則4分鐘必要時可延長2分鐘」,限縮了上次會議通過「不該限制委員發言的時間、發言的次數」的決議。回顧2014年立院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時,當時國民黨籍召委黃昭順,限制每人發言以一次、時間以3分鐘為限,民進黨便引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1條,主張逐條審查時不應限制發言次數,抗議國民黨主持議事不公;如今民進黨立委成了會議主席,是否秉持過去要求主持會議標準,可交由民眾公評。

▼民進黨團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民進黨團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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