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74歲的李姓老農2013年1月和小38歲的陳姓女子結婚,沒想到婚後對方卻嫌他老邁拒絕同房,夫妻倆至少有將近3年沒有住在一起,而且從來沒有圓過房。不過,幫忙牽線的邱姓媒人卻證稱,李翁曾跟他說要合夥騙陳女去賣,得款再平分,但他不敢答應,「結果他(李翁)就說要自己帶陳女去妓女戶,小孩不要管,如果沒有成功他就要離開。」
▲邱姓媒人稱李翁要將陳女賣去妓女戶,但李否認。(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李翁指稱,他自2013年1月15日和陳女結婚以來都沒有肌膚之親,不但嫌棄他老邁,還覺得位於新北市的住所不好,逼得他不得已只好向邱姓媒人租屋,沒想到妻子卻變本加厲,要求每個月支付6萬元供她扶養與前夫所生的子女;後來他因為積蓄減少無力繼續在桃園農耕生活,於是在2015年8月遷回原住處,事前也徵詢妻子要不要一起回新北市生活,結果遭悍然拒絕,無奈之下只好寄發存證信函,妻子這才不甘不願地搬回來同住,但僅生活2天就又離開,之後兩人毫無往來,夫妻倆算一算至少有將近3年沒有住在一起,心灰意冷之下才決定訴請離婚。
不過,陳女反駁,李翁早就知道她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在桃園念書,所以婚後才會決定住在桃園,「他在婚前答應要照顧我和孩子一輩子,結婚後我才知道他年紀大已經不能人道,但還是有發生許多親密行為,兩人也共同生活長達2年多,後來他卻無緣無故離開桃園的住處,我有試圖去找他,但他看到我就破口大罵還趕我離開。」
▲李翁指控妻子婚後嫌棄他老,兩人從來沒有圓房。
而邱姓媒人也證稱,他與李翁已經認識20多年,陳女則是之前在桃園做生意時結識,後來因為女方的前夫、父親相繼離世,才會帶她到李的田地散心,沒想到她一看到李就說對方「體格好、喜歡」,這才幫忙牽線;但李向他租屋至今已有2年多沒付房租,要搬離前他還有去勸阻,「我跟他說要回去(桃園),不然陳女會想不開,他就說要讓她去死,還要跟我合夥騙她去賣,得款再平分,我不敢答應,他就決定要自己帶她去妓女戶,小孩也不要管了,如果沒有成功就會離開。」
對此,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李翁在婚前就知道陳女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子女,明知要多扶養兩名子女仍執意結婚,結果導致自己經濟陷入困頓,後來又自己搬回新北市的住處,夫妻倆才會分居2年多,可見雙方婚姻已有重大破綻且無法繼續維持;綜觀雙方供詞及證人說詞,李翁可歸責較重卻先行訴請離婚,於法不合,尚難准許,因此駁回他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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