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查房,驚見活春宮?(圖/CFP)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因病住院,但他卻趁半夜脫光褲子跪到女病友小美(化名)上方,結果被護理師親眼目睹,事後便挨告性侵,然而小美自稱當時清醒,也沒有進行反抗,最後獲判無罪。
據判決書,鄭男前年入住高雄長庚醫院身心科病房,因此認識了同樣住院的小美,兩人也越聊越有好感,沒想到他卻在前年12月1日晚間,跟著小美一起進入病房,並脫褲跪在對方上方,拿棉被遮掩,疑似企圖性交,結果被查房護理師撞見,但小美卻稱自己服藥後神智不清,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但後來鄭男仍遭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鄭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沒有脫褲也沒有性侵小美,不過護理師作證稱2人當時下半身都是裸體,雙方說詞不一,而法官後根據醫院製作的護理紀錄單,發現小美曾說「一部份是願意的,我想如果我不願意,應該會發生事情吧,可能護理人員就會跑來了」、「我沒有不舒服及沒有排斥,有沒有摸我下體我不知道」、「我是片段有記憶,如果鄭男真的對我做出性侵行為我就對他提出告訴」等語,認定兩人是合意性交,因此判決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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