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險員被騙到摩鐵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阿毅透過臉書認識了女保險員小芬(化名),後來便成為男女朋友,但不到一個禮拜就分手,事後他又謊稱母親要投保,再冒用母親身分借錢,成功得手4萬多元,又向小芬說「如果妳不跟我嘿咻,我就不把錢還妳」,兩度性侵得逞,挨告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將判刑3年10月。
據判決書,阿毅去年8月中旬認識了小芬,到了9月中就交往,但4、5天後又因故分手,但他卻多次借款詐欺,因此挨告後被判2年徒刑,到了去年9月12日,他又以母親的名義傳LINE,謊稱要還款,將小芬約去摩鐵後,直到凌晨5時才進入,並強行脫去衣物性侵得逞。
小芬受辱後,擔心經濟狀況不好的阿毅不還錢,又經常揚言自殺,想死在她周圍,讓他脫離不了關係,因此沒有報警,想不到阿毅又在同月月底連絡她,自稱母親將他款項均取走,致無法償還借款,發生衝突後母親的男友也對他提起擄人勒贖告訴,希望她能到旅館幫忙整理資料及與律師研究案情,並協助日後作證。
小芬依約前往後,阿毅卻遲遲不開始討論,又說要等律師來,就這樣一直等到凌晨4、5時,實在是累到不行便倒下睡覺,沒想到阿毅這時才原形畢露,開始對她上下其手,還說「如果你不跟我發生性行為,我就不把錢還你」,最後性侵得逞,還射精在體內,其實根本就沒發生什麼母親拿錢的事,只是單純被騙到摩鐵性侵,提告後一審讓阿毅被依強制性交罪將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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