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誘姦、強拍男童裸照的36歲男子歐陽大智。(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猥褻、誘姦、強拍男童裸照的36歲男子歐陽大智,2014年出獄後又被一名家長發現涉嫌猥褻孩子後落網,檢警在電腦裡發現上百張不知身分的男童裸照與口交照,受害男童多達10人。他落網後宣稱,因為小時候被不知名的叔叔脫衣拍裸照,被嘴吸性器官,對方說「也要一起這樣做」,拍攝別人的裸照與親吻性器官,否則會受詛咒被車撞死。
歐陽大智2006年起在台北市信義區豪宅擔任保全,幫忙朋友照顧國小、幼兒園年紀的幼童共5名,他專挑男童,趁小孩睡著時強行猥褻並拍下裸照,犯案期間長達2年,因此被判刑5年入獄,同時強制接受治療。他於2014年出獄,在網路上認識獨立扶養5歲男童的單親母親,假好心幫忙碌的媽媽接送小孩上下學,還可幫忙照顧直到下班。
2015年2月底,該母親看到新聞報導指歐陽大智涉及多起猥褻、性侵男童案,懷疑自己的孩子也受害,趕緊報警。誇張的是,檢警也在歐陽大智的電腦裡發現還有上百張其他男童的裸身、口交、肛交等照片近百張,相機內也存有性侵照片和特寫,再度將他送辦。
▲歐陽大智趁男童熟睡時,拍攝猥褻照片。(圖/翻攝自臉書)
歐陽大智落網宣稱,小時候被不知名的叔叔脫衣拍裸照,也被嘴吸性器官。對方警告「下了詛咒」,要求他必須對別人做出一樣的事情,例如拍裸照、玩弄性器官,否則出門時會發生車禍撞死。他在開庭時坦承,曾幫男童口交、以手指搓揉乳頭,但否認肛交,「自己有勃起功能障礙,根本不可能性侵。」
歐陽大智還向法官說:「那位叔叔沒說要拍多少照片才能解除咒語,所以我才會四處找男童下手,直到被關在看守所,有人告訴我這是假的,我才知道。」
法官勘驗性愛照,發現歐陽大智僅露出睪丸,其生殖器與肛門緊密結合,「堪認被告之生殖器應已進入被害人甲童之肛門內。」最高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罪嫌,將歐陽大智判處11年有期徒刑定讞。法界認為,歐陽大智這些年來四處犯案,可見強制治療效果不彰,出獄後可能會繼續犯案。
歐陽大智目前已入監服刑,但檢警比對照片清查出4名尚未曝光過的男童身分,加上過去已起訴判刑部分,估計最少有10名男童受害。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再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歐陽大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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