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缺失!慶富子公司承包海科館案 監委糾正土銀、海科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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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館OT+BOT案諸多違失,監察委員仉桂美提案糾正。(圖/記者季相儒攝)

▲海科館OT+BOT案諸多違失,監察委員仉桂美提案糾正。(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斥資15億元打造海洋生態展示館,本應於105年5月完工開館,工程進度至今卻僅到地基階段,嚴重落後,而監察院6日則通過土地銀行、海科館糾正案。監委仉桂美也指出,本案共有九大違失,包含土地銀行未查核實際進度,超撥1.5億餘元,以及海科館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讓相關作業停擺等。

監察院6日指出,教育部所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辦理OT+BOT案,經評選由慶富造船公司為最優申請人,並由該公司成立之慶陽海洋公司與海科館簽訂「興建營運契約」;其中,有關海洋生態展示館興建期程,預計投入約15億元,最遲應於簽訂契約之日起5年內完成並開放營運(即106年5月13日)。

監察院進一步說,慶陽公司向台灣土地銀行等5家銀行辦理聯貸,並於102年9月30日簽訂高達9.5億元之聯貸合約,目前已動用總額度達5.63億元,但至106年5月底止,累計投資金額僅3億7430萬餘元,實際進度更僅有24.96%,較預定進度落後75.04%,未能如期完工營運。

▲▼海科館OT+BOT案諸多違失,監察委員仉桂美提案糾正。(圖/記者季相儒攝)

監委仉桂美也在糾正案文中提出本案九大缺失,包含土地銀行身為聯貸案主辦及管理銀行,於慶陽公司歷次申請動用BOT工程資金之審查過程,都沒有會同海科館查核工程實際進度,僅憑該公司出示一紙進度證明書及相關發票,即予撥款,查核機制形同具文,肇致超撥高達1億5,157萬餘元。

另外,土地銀行於慶陽公司申請動用OT裝修資金之審查過程,皆未予查證所附動用額度發票明細表是否真實即予撥款,亦有違失。

仉桂美進一步說,土地銀行雖訂有「授信覆審追蹤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要求所屬分行應辦理覆審追蹤,並編製覆審報告,但本案於覆審追蹤資金流向查出資金遭不當轉出,仍於檢核結果填列符合申貸用途,未能於各次撥貸巨資隨遭轉出等不尋常事件,見微知著,致授信覆審追蹤及資金流向檢核機制流於形式,核有疏失。

仉桂美也說,土地銀行所訂之聯貸合約,有不得償還股東往來款項之規定,卻於104年7月至105年底期間,即從營運收支專戶匯出高達1億4千萬餘元至股東帳戶,核有違失;且土地銀行未依聯貸合約規定,每3個月定期查核資金帳戶,迄至監察院調查期間,才於106年5月始函請慶陽公司依規定查核,顯有怠失。

仉桂美還指出,海科館OT+BOT案與慶陽公司簽約前,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簽約後審核變更協力廠商費時,致生態展示館規劃設計作業停擺1年3個月;且施工期間復未能有效督促民間機構檢討工程進度落後、趕工成效欠佳原因,肇致已屆開館營運期限,實際進度僅約25%,執行效率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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