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指控遭到前夫襲胸。(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小孩很想念爸爸,一對離婚夫妻於是重相逢約吃飯,但這名女子卻指控前夫強吻又抓奶,時間長達5分鐘,但前夫卻大喊冤枉,是因當天前妻懺悔偷吃導致離婚,為了安撫才會擁抱跟親吻!而台北地檢署認為,婦人陳述不一,無法單憑她的指控,認定男子涉有重嫌,因此予以處分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好心做晚餐給前夫吃,但他卻突然靠近還大力抱住、強吻嘴唇,再趁勢襲胸,時間長達5分鐘,直到小孩返家按電鈴,才停止動作,怒而提告強制猥褻。
前夫則是否認所有指控,辯稱當時是前妻懺悔當初紅杏出牆才會導致離婚,由於她有恐慌症、躁鬱症,才會抱著安撫她,並親吻臉頰,當時她沒有反抗,但絕對沒有摸胸部。
檢方認為婦人前後說詞不一致,難憑婦人有瑕疵的單一指訴,因此處分前夫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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