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爾瑪CEO麥克米恩表示,公司更改名稱,象徵著客戶在沃爾瑪「目前持續消費、未來增加消費」。(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沃爾瑪」在美國擁有超過1萬1700家店,更是全球最大零售商。該公司6日宣布由Wal-Mart Stores Inc.改名為Walmart Inc.,目的是對抗全球最大電商亞馬遜(Amazon)、引領公司從傳統商店定位轉為「全方位零售商」。新的名稱將於明年2月1日生效,結束這項使用了48年的名稱。
沃爾瑪CEO麥克米恩(Doug McMillon)表示,公司更改名稱,象徵著客戶在沃爾瑪「目前持續消費、未來增加消費」。無論是在店內、網路商店或用手機App購物,沃爾瑪都能符合消費者需求。麥克米恩說,「我們認為,在這個公司名稱之下,消費者可在這裡購買所有想到的商品」。
▼ 「沃爾瑪」在美國擁有超過1萬1700家店,更是全球最大零售商。(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沃爾瑪在店內或辦公室開會時,員工依照慣例會齊聲喊「Wal-Mart!」,增加工作精神和向心力。麥克米恩說,未來會持續這項傳統。為了執行「線上零售」策略,沃爾瑪高層10月份曾說要深化削減成本,下個會計年度只會在美國開設20多間新店面,這會是過去25年來開店數量最少的一次。
沃爾瑪創辦人華特(Sam Walton)於1962年在阿肯色州羅傑斯市(Rogers)開設第一間沃爾瑪。該公司於1969年以Wal-Mart Inc.註冊,又於1970年更名為Wal-Mart Stores Inc.上市。沃爾瑪並不是唯一一間為了轉換對客戶或投資人策略而改名的公司,例如賈伯斯(Steve Jobs)2007年決定將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改稱蘋果公司(Apple Inc.),從單純的電腦產品線轉變增加手機和其他電子產品。
▼ 為了執行「線上零售」策略,沃爾瑪高層10月份曾說要深化削減成本。(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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