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小學的女兒改跟媽媽姓。(圖/視覺中國CFP,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近幾年不斷因吸食毒品進出戒治所和監獄,鮮少與親生孩子見面,還四處向親友借錢,妻子對他失望透頂,去年經法院調解離婚,但他至今均未給付扶養費,母女相依為命,加上他惡名昭彰,擔心影響女兒未來,妻子向法院聲請女兒改從母姓。
張男的女兒自幼即由母親扶養照顧,與母親關係強烈、感情聯結甚密,對於父系家族已疏離而無認同感,希望改從母姓。據《聯合報》報導,法官請家調官訪視時,就讀小學的女兒說「從小就很少看到爸爸」,鄰居和同學都知道爸爸是「壞人」,常常因此被嘲笑,「覺得很丟臉」。
桃園地院民事裁定,因未成年子女於夫妻分居後,都是跟母親同住,並由照顧及共同生活迄今,與生父家人均無往來,姓氏不同,確實較易引起他人之疑問,加上父親顯然對未成年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若變更從母姓,將有助未成年子女在單親家庭中重建親子家庭歸屬感及認同感之心理需求,予以准許改姓。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