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不希望發生關係,卻遭利剪挾持。(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20歲程姓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女子,但他先以吃飯為由將人約出,事後又把人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如果女方不願意,他就會暴力性侵,還曾用剪刀抵住被害人脖子強逼就範,完事後更拍下裸照恐嚇,讓被害女子身心受創,挨告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2月。
據判決書,程男去年7月4日邀約前女友小美(化名)出來聚餐,並在咖啡廳吃東西、聊天4小時,後來就邀對方回到自己的租屋處,然而進房後他便獸性大發,想要跟小美上床,即便遭拒「我不要、我要回家」,他還是硬上得逞。
程男在去年9月29日又邀約新認識的女網友小萱(化名)出來吃飯,同樣在飯後騎機車把人載回租屋處,企圖發生性關係,但女方拒絕稱「我不要、請你離開」,他卻回嗆「你自己要出來的」、「你要讓你家人知道你死在別的地方嗎」,並動手毆打對方後拍攝不雅照,並加以性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程男辯稱用來威脅女子的只是筆,並不是剪刀,但因為被害人指證歷歷,法官不予採信,認定他強制性侵女子,造成被害人心靈受創,應予非議,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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