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黃姓男子酒駕自撞民宅,造成民宅鐵門及分盆等被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這是哪一招?32歲黃姓男子酒駕自撞民宅,見警方到場,竟然還上車想再暢飲啤酒,員警制止竟還穢言辱罵,結果被當場逮捕,酒測值達0.98mg/l,全案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外,針對黃嫌不服取締,出言辱罵員警部分,並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12月8日晚間9時半,台南市警新營分局鹽水分駐所接獲報案,鹽水區福得里一處民宅前發生車禍,所長曹俊宏獲報後,和同仁趕赴現場,現場只見一輛賓士自小客車撞上民宅鐵門及花盆,還有一臉無奈的屋主,以及一名全身酒氣的民眾。
初步詢問,滿身酒氣,連站都站不穩的黃姓民眾,坦承開車自撞民宅,當警方準備拿酒測器進行酒測時,黃男卻逕自進入車內,打開啤酒罐想要再喝,所長曹俊宏見狀,立即制止,黃男不服警方制止,過程中一再出言不遜「靠北」、「恁爸」、「幹你娘」,隨即遭警方上銬逮捕,事後黃男並嗆聲「我又沒撞死人」。
經了解黃嫌家住台南市北區,一年前才因酒後駕車遭移送,8日在新營區一處工地喝高粱酒後,又駕車自撞民宅,酒測值達0.98mg/l。全案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外,針對黃嫌不服取締,出言辱罵員警部分,並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鹽水分駐所所長曹俊宏表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絕不容許任何人以強暴脅迫的手段,或任何污辱字眼加諸於身,挑戰公權力。並呼籲出門飲酒前,請先思考「如何安全回家」,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牢記酒後不開車,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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