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36歲的姚姓男子與李姓妻子結婚長達10年,兩人還育有2名兒女,沒想到他卻在去年與26歲的廖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對方甚至因此懷孕,還在臉書、instagram高調曬恩愛;但事情曝光後他卻選擇和妻子離婚,並在打官司期間和小三結婚。
在銀行上班的姚男與李女於2007年3月登記結婚,夫妻倆原本感情還算不錯,直到2016年10月他與年僅26歲的廖女認識,兩人越聊越投緣,進而決定交往,並在今年3月前發生一次性關係,沒想到女方就這樣「一次中獎」。
▲姚男將2名孩子都交給李女扶養,自己則和小三共組新家庭。(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女發現丈夫行為舉止有異,瀏覽臉書、instagram等社群網站時又看到廖女高調曬恩愛,其中有許多都是和丈夫一起的合照,因此氣得提告妨害家庭。對此,廖女在偵查過程中否認並強調,自己是在姚男離婚之後才交往,「在他離婚之前我們都沒有嘿咻過。」後來又改口否認肚子裡的孩子不是姚的,當時她是和另一名許姓男友交往。
更誇張的是,姚男在偷吃事跡敗露後就於2017年3月和妻子離婚,4個月後就與廖女結婚,將小三扶正,而當時三方都還在打官司。李女到庭時心灰意冷地說,「他們在之前偵查中都否認偷情,現在生活過得很好,開名車還出國去玩,我卻要一個人扶養兩個小孩?」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廖女在2017年5月產檢時已懷孕20週又4天,往回推算兩人應該是在離婚前就發生性行為,顯然與自己的說詞不符,且事後也都沒有與李女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因此分別依通姦罪、相姦罪判處姚男及廖女2個月、3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6萬元及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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