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通過《公投法》。(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公民投票法》修正案終於三讀通過!立法院12日處理《公投法》,打破鳥籠公投的「雙二一門檻」改為簡單多數決,包含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公投通過門檻降為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即可;公投提案門檻由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連署門檻由5%降為1.5%;而公投審議委員會也確定廢除,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根據三讀條文,公投年齡下修為18歲以上即可投票,中選會指出,約可增加60萬投票公民;另外,對確定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公民或立法院提出公投案,直接由主管機關(全國公投由中選會、地方公投由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即可。
同時,公投提案僅需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萬分之1、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後,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
以去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例,未來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萬1745人連署成案,469萬5748人出門投票,同意票並多於不同意票即算通過。
同時,《公投法》修正案也開放電子連署,由系統認証碼進行連署。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後,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原本公投提出後放棄或公投結果公佈後,3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修法後改為2年內不得重新提出。
至於國民黨團要求的不在籍投票,民進黨團改為「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但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民進黨團認為,之後可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訂立專章或制定一部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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