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2女1男出差... 人夫目擊老婆與總經理前男友單獨出國

情侶,吵架、愛情、分手。(圖/達志/示意圖)

▲男與妻子結婚爭執不斷,提起離婚訴訟。(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的老婆婚後外出常常行蹤成謎,他前年到機場為出差的妻子接機,原本老婆說是2女1男一起出差,但他卻目擊是與擔任公司總經理的前男友單獨出國一週,加上不滿妻子婚後不下廚、冷落公婆、兩人常兩天一大吵,於是訴請離婚!

判決書提到,張男指出,自己是獨子,婚後和妻子與父母同住,但婚後三餐都是父母親手料理或外出購買,老婆從未下廚煮過一參,與婚前行為大相逕庭,後來與妻搬到另一棟房子居住,妻子開始找藉口不回婆家,頻往娘家跑,忘記她已是人妻人媳,恣意冷落丈夫及公婆,幾乎達每天一小吵、二天一大吵程度,長期下來感到心力交瘁,自覺妻子已無心繼續婚姻生活。

而張男還提到,老婆上至泰國出差一週前,還多次告知是兩女一男一起去出差,但接機當時未發現有第三名同事,追問後,老婆才承認單獨跟公司總經理2人出國而已,認為若是正當出差大可事先提出討論,不必一再欺騙隱瞞,再依常理判斷,孤男寡女在外獨處一星期,結果可想而知。

張男表示,不堪其擾下搬回父母家,不得已將兩人住處斷水,希望妻子能搬來一起住,妻子仍不肯,不解一片苦心與好意,竟以有家暴行為,聲請暫時保護令。

判決指出,張妻則說,父親早逝,哥哥與妹妹皆因工作與結婚住於高雄,母親一人獨居,何過之有?經常親自下廚邀請公婆到住處用餐,買票招待公婆,每逢假日經常與公婆同車前往鄰近景點出遊,更於年節假日買火雞大餐、帝王蟹、鮑魚、魚翅回公婆家分享,平日即使未與公婆同住仍與婆婆保持聯繫,盡人媳本份,平日5天中至少有3天晚上回公婆家陪伴公婆用餐。

另外,張妻也提出照片證據,發現先生與同一名女性出遊前往墾丁,狀極親密,不像先生說的未真心努力挽回兩造之感情。

由於有張妻母親、公司總經理作證,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張男主張兩造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請求離婚,即非有據,因此駁回第一審敗訴,不得請求離婚。

情侶,吵架,愛情,分手,爭吵,冷戰。(圖/達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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