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母攜2子燒炭自殺救回了!瞳孔對光有反應 2童腦部恐受損

圖文/鏡週刊

住在彰化的楊小弟昨天未到幼稚園上課,陳姓老師整天打電話都無法接通,於是赴楊家按門鈴,原來在2樓沉睡的楊父起床應門,才得知小孩沒上學。楊父上了3樓赫見妻子林女攜一雙稚齡子女燒炭自殺,急忙將母子送醫急救,急救後母親的昏迷指數已回升至10分,而2名子女的瞳孔對光也有反應,但醫院擔心2名幼兒腦部恐有受損。

非常疼愛4歲楊小弟的陳姓老師眼眶泛紅表示,孩子昨未到班上課,她從早上8點多就開始打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於是打給住在男童附近的同學媽媽詢問狀況,同學媽媽到察看後發現,楊家的車子仍在車庫內,這讓陳老師心中出現不祥預感,才連忙衝去男童家找小朋友。

在老師敲門大吼後,男童父親才下樓應門,知道孩子沒上學,他才緊張地回屋內找人。沒想到竟在自家3樓見到妻子攜2名稚子燒炭自殺,連忙將母子3人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

老師發現小孩未上學,上門找人才發現母子3人燒炭。(消防局提供)

經醫護人員漏夜搶救,今天上午林姓婦人的昏迷指數已從9分回升至10分(正常15分),抽血檢查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已經正常,但仍無法恢復意識,目前仍住加護病房,院方不排除有生命危險。

至於4歲和2歲的兒女,在院方不斷輸以高壓氧搶救之後,今天上午抽血檢查,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已經正常,兩人瞳孔對光也有反應,為防止肢體抽搐躁動,施以鎮靜治療。院方不排除2名子女有傷到腦部,正住小兒加護病房救治,以觀察後續生命徵象。

律師李學鏞指出,林婦帶稚齡子女燒炭自殺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得減輕其刑;警方表示林婦目前仍昏迷中無法偵訊,待清醒後會偵訊釐清案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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