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聞她「味道太重」軟掉 氣到痛打賣淫女搶回買春費

▲▼賣淫、跨國賣淫、性交易、賣春。(圖/警方提供)

▲嫖客痛打應召女搶錢,理由是「她體味太重」。示意圖,與內文人物無關。(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是一名黃姓男子今年10月透過應召站找小姐性交易,卻涉嫌搶走女子房內10多萬現金,還把女子痛毆一頓。黃男則辯稱,是因為女子「體味太重」讓他沒興趣,想拿回4000元買春費才會發生拉扯衝突。由於黃男坦承打人並拿走4000元現金,檢方依準強盜罪將他起訴。

女子供稱,他從中國大陸來台賣淫,先前黃男透過應召站安排與她在中山區一處公寓與她進行性交易,黃男當天一進門就要她去洗澡,當她步出浴室時,黃男卻拿手機強拍她裸照,還自稱自己是警察,要她把錢全拿出來,最後搶走10多萬元離去;女子上前阻止,還遭黃男打得鼻青臉腫。女子說,若不是因為被搶走10多萬,她也不會冒著被遣返的風險去報警。

黃姓男子(40多歲)到案後則供稱,他曾經營應召站,因為規定不可與自家小姐性交易,他才會透過其他應召站找小姐。當天他發現女子體味太重,要求她先去洗澡,結果仍有異味。黃男說,他當場失去性趣,想要拿回買春費離開,但女子要他至少付一半,雙方因此爆發衝突。

雖然沒有證據能證明黃男搶走10多萬元,但因為他已坦承拿走4000元還動手打人,檢方認定他是為了奪走他人財物而傷人,已經涉及準強盜罪嫌,因此仍將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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