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誤踩友人男嬰。(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單親媽媽去年幫友人照顧5個月大的兒子,卻不慎踩傷男嬰,當1歲大女兒還拿手機敲打男嬰時,她眼見男嬰昏睡還又大力搖晃,造成男嬰視網膜出血等傷害!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林女徒刑6月,民事部分,15日再判需賠償10萬9千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宋女及丈夫去年10月將出生3月的男嬰,以每個月6千元的報酬交給有4名子女的林姓單親媽媽照顧,但12月林女因小女兒上床踩空,轉身察看時,竟不小心誤踩男嬰。
隔沒幾天,林女小女兒卻拿手機去敲男嬰的頭部,林女見狀發現叫不醒男嬰,連忙拉扯男嬰也猛力搖晃,加上未於第一時間送醫,導致男嬰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以及肱骨閉鎖性骨折。受害男童父母因此提出80萬院的民事求償。
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林女6月,可18萬元易科確定。而林女出庭時表示,自己獨自撫養4名女兒,2女兒還有身心障礙,僅能在檳榔攤打工包;最後,民事部分,法官判決須賠償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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