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輔導老師對小學生襲胸、指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某安親班一名楊姓輔導老師,從2014至2016年間對一名未滿12歲的女學生小麗(化名)伸出魔爪,多次對女童做出摸胸、隔著褲子用下體頂女童臀部,甚至還指侵2次得逞。台中地院近日依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和性騷擾等罪嫌將他判8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夫妻在台中市經營國中、小學安親班,他負責自然、物理、數學等科目,其他則是交由老婆負責;而小麗則是從小學3年級至5年級都在此補習。
2014年9月開始,就會趁小麗在2樓教室寫作業時,伸手進女童的褲子內撫摸、指侵,在2015年間趁某次午休時間在1樓對女童襲胸,再順勢摸到肚子大膽的問,「舒不舒服」,到了2016年,他直接以下體隔著衣物的方式碰觸小麗的的臀部。
經過多年的忍耐,升上年5年級的小麗再也忍無可忍,向母親訴苦,「老師摸到妹妹裡面,痛痛刺刺的」全案才因此曝光。案件審理期間,楊男否認有犯行,更否認有做過逾矩的行為,還辯稱是女童滑倒,自己才會去扶她,且和學生之間頂多就是打招呼關心一下,加上較是有許多人,根本不可能會做出這樣的行為。
法官認為,小麗處女膜確實有新舊傷痕,且還出現創傷症候群等症狀,加上女童本身和張男沒有過節,並不會說謊陷害,因此採信女童說法,依2次強制猥褻、2次性侵以及1次性騷擾等罪嫌,將人合併判處8年刑期,其中,性騷擾罪判5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