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曹姓男子去年11月在路上看到兩名穿著制服的女高中生小如、小玉(化名),於是上前聊天搭訕,接著竟開始追問她們有沒有做援交,還用手機播放色情影片,並趁小玉不注意時拉開衣領盯著胸部看了3秒,嚇得兩名女孩趕緊逃開並在學校教官的協助下報警。
▲小如與小玉在上學途中因為身體不舒服停留在路邊休息,沒想到卻遭曹男性騷擾。(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如證稱,2016年11月1日上午9點40分左右因為她突然身體不舒服,於是蹲在路邊休息,小玉則陪在旁邊,過沒多久曹男就自己靠過來搭訕,並聊起他的女兒也曾就讀同一間學校,而且聽說校內有女學生在做援交,「然後他就一直問我們要不要援交,還用手機播女生的自慰影片給我們看,接著趁機拉開小玉的上衣領口,盯著穿有胸罩的胸部看了3秒,還從我的肩膀一路下滑摸到屁股。」
兩名女學生突然「遇襲」嚇了一跳,連忙逃開並向學校教官求救,最後由父母陪同前往派出所報警。對此,曹男辯稱,當時他看到小如和小玉蹲在大樓車道旁抽菸,好心走過去提醒「教官來了」、「怎麼沒去上課」,結果她們就一直瞪,「那是為了報復才亂說,況且我也從來沒有跟她們說過援交1小時300元之類的話。」
▲曹男趁女學生不注意拉開衣領看胸部。(圖/達志/示意圖)
高雄地院法官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曹男當時確實有與兩名女學生搭話,但她們並沒有做出「瞪視」之類的行為,反而有類似閃躲的舉動;事後也在曹男的手機裡發現色情影片,內容與女學生指證的相符,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認為,曹男明知小如與小玉是未成年人,還做出帶有性暗示的觸摸行為,犯後也沒有跟當事人和解,因此依違反兩次《性騷擾防治法》各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5個月,且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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