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小三分手秒交新男友!傳裸照到雲端 已婚男恐嚇:要毀了妳

▲女性,憂鬱,沮喪,難過,霸凌,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鄭男傳前女友裸照恐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已婚的鄭姓男子,又交女友同居,2人分手之後,不滿前女友馬上另結新歡,去年(2016)2月竟然傳Line訊息「我一定要毀了妳 !」等言語恐嚇,甚至將對方裸照上傳雲端硬碟讓人瀏覽,橋頭地院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判處1年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鄭姓男子又和女友交往,2人進而同居,不過去年年初分手之後,他不滿對方馬上交新男友,竟從2月4日至14日傳了4次訊息給對方,內容寫道「要將不雅照片傳給妳家人」、「我一定要毀了妳」等話恐嚇,2月15日又再將對方裸照上傳雲端硬碟,連結網路傳給前女友的現任男友看。

鄭姓男子事後又再傳訊息威脅前女友的現任男友,「要到工作的地方亂!」對方受不了騷擾因此提告,他依法遭到起訴,不過在庭上辯稱,「雲端硬碟都有加密,並不是公開任何人都能看到。」但是法官審理資料,員警查辦時就發現雲端硬碟沒有安全隔離,也就是一般人連結網址都能觀看。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鄭姓男子已婚卻還和前女友交往同居,分手之後又以裸照威脅,讓被害人承受極大恐懼,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刑1年2個月,可以易科罰金42萬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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