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廢除「網路中立」法案 業者可隨意對用戶「收費+降速」

▲▼美國廢除網路中立法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支持者在外抗議廢除網路中立性法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日前表決通過廢除歐巴馬於2015年通過的「網路中立性」法案,票數是以3票對2票。此案的推翻也代表只要網路供應商告知FCC「我們要如何規範」,那麼就可以隨意進行如收費的規定,因此消息一出也立即引發熱議。

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是一種原則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及政府應平等處理所有網際網路上的資料,不差別對待以及不同用戶與內容等,而差別收費或者放慢流量;概念則可以追溯於1970年代,當時監管機構要確保唯一的AT&T公司沒有封鎖或阻礙,讓非公司的人也可以順利通話。

網路中立性也可以確保所有網站對於任何使用者都一視同仁,可以用相同速度載入,小型的網路公司也能與巨頭公平競爭;但是隨著川普政府的新法規發布,這不但會對小型公司不利,對使用者也有很大的影響。比如說,美國有線電視Comcast 跟微軟合作,允許用戶透過 Xbox 360 上的Xfinity應用程式串流電視訊號,且不影響其頻寬限制,但是如果收看Netrflix、HBO等電視就要額外收費,因為新規定是可以讓 Comcast公司擁有自己網路規則,只能在Xfinity上執行收看。

共和黨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Ajit Pai接受媒體發問 。

▲▼美國廢除網路中立法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不過,新法規的支持者認為,付費就可以在使用上優先的做法,可以讓寬頻基礎上有更多金錢投資,上網與資料傳送上的速度一定會大幅增加。網路中立的支持者則認為,若不加以規範,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就能夠按照他們自己的協議規範哪些內容會被計入頻寬上限,來鼓勵用戶使用特定服務,這樣費用不僅增加,可以選擇的供應商也會減少。

美國的「網路中立性」法案是2015年由當時的歐巴馬政府通過。歐巴馬認為,網路環境的自由與開放,消費者也可以公平取得網路資訊,不得以被特定私人企業不透明的操控。他也強調,FCC是獨立的機關,所有想法最後都要交由他們決定,但希望能做到不封鎖、不能減速、增加透明度與不准讓有付費的消費者有優先連線權。FCC最後在同年2月26日支援網路中立性,新法規也於4月13日公布。

▼Facebook首席營運長於臉書發言對廢網路中立法的失望。(圖/翻攝自Facebook/Sheryl Sandberg)

▲▼Facebook首席營運長桑德伯格於臉書發言網路中立法            。(圖/翻攝自Facebook/Sheryl Sandberg)

廢除「網路中立性」法案除了遭消費者抗議以外,科技公司也紛紛於社交媒體上表達自己的不滿與失望。Facebook 首席營運長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在臉書表示,網路的開放是對新想法與經濟有莫大的相關,不該由網路供應商決定哪些人可以看到什麼。Airbnb CEO 切斯基(Brian Chesky)則說,廢除網路中立性法案是錯誤與讓人失望,Airbnb會繼續為網路中立性發聲。

亞馬遜在官方 Amazon Policy推特上表示,「我們已經於FCC投票前聯繫過,以推動網路中立性法案,這也是為了讓客戶能享有開放的網路空間。」推特也表示,「新規定對於創新與自由是一大重創,我們會繼續捍衛鬥爭。」

對此,民主黨人 Mignon Clyburn表示,她也是數百萬憤怒的人之一,FCC正在忽略人民的想法,放棄保護全國寬頻消費者的責任;雖然共和黨人表示,廢除法規後網路仍然會自由與開放。但之後電信公司就可以隨意被劃分快速度與慢速度,這很明顯違背開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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