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購買服用不明藥品,不但花錢又傷身,嚴重者將危害生命,不可不慎。(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衛生局日前配合雲林地檢署蕭仕庸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偵辦違法製造偽藥案件,查獲台南市安南區民宅,涉嫌未經許可擅自製造「龜鹿二仙膠加味」,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由檢調繼續偵辦中。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龜鹿二仙膠係屬中藥方劑,衛生福利部已核有多張龜鹿二仙膠許可證,故應依規定取得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該局12月8日會同調查站人員,於台南市安南區的一處民宅,查獲正在熬煮藥材之大型鍋具2個、多項藥材、鍋具及包裝盒等物品,惟現場並未查獲「龜鹿二仙膠加味」成品。
衛生局指出,按藥事法第39條規定:「製造或輸入藥品, 應辦理查驗登記,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同法第20條第1款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藥品即屬「偽藥 」; 製造或輸入偽藥者,依同法第82條第1項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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