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許姓男子受僱於某運輸公司擔任物流司機,今年2月20日他一時貪小便宜,偷偷將2箱衛生棉和1箱洗髮乳載回家,總價值3130元,直到賣場清點發現貨品短少才露餡,最後反而挨罰12萬元,如果以物流司機平均月薪4萬元來計算,相當於賠上3個月的薪水。
▲許男受僱成為物流司機,卻趁著工作時A走客戶的商品。(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許男2014年才因公共危險案件被法院判刑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今年2月20日上午8點14分他開著貨車前往新竹市某大賣場,卻在中途心生歹念,偷偷將1箱衛生棉、1箱夜用衛生棉以及1箱洗髮乳留在車上,並未按照託運單上載明的數量下貨,最後再將這些商品載運回家。
許男原本以為這樣做神不知鬼不覺,但賣場人員清點商品後馬上發現不對勁,並向貨運公司反映。貨運業者調閱監視器畫面驚覺有「內賊」,於是向法院提起告訴並強調,站在公司的立場來看,許男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客戶對公司的信賴,因此拒絕和解,「這不是和解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許男偷走2箱衛生棉和1箱洗髮乳。(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許男這次犯罪距離先前觸法時間未滿5年,屬於累犯,本來應該加重量刑;但考量到他偷的東西總價值僅3130元,且犯後態度良好,而業務侵占罪最輕本刑為6個月有期徒刑,就算採取最低刑度仍是法重情輕,斟酌後決定適量減刑。
許男為了一時的貪小便宜被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如果按照物流司機平均月薪4萬元來計算,相當於是偷了3130元卻要付出3個月薪水,讓網友忍不住感嘆,「早知如此,當初何必偷這點生活用品呢?」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