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已核准國內首張褓母專屬保單。(圖/CFP)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21日)表示,正式核准國內首張褓母專屬保單,配合衛福部的政策,不管是在自家或到府的褓母,都要強制投保,基本保額是每一人50萬、每一事故100萬、全年最高賠償金額上限200萬,年繳保費480元。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保險局已經審核通過「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與「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戶外活動責任附加條款」,主要是承保「居家式托育人員」,也就是俗稱的褓母,不管是在家帶孩子或到孩子家中,都在保障範圍內。褓母若因過失等行為,使托育的孩子受到體傷、死亡,依法應由褓母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可啟動這張保單,移轉褓母執行職務的風險。
但保險局表示,若是褓母故意行為、虐待、強迫引誘非法行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還有被保險人(保母)本身精神狀況所導致的情況,以上這些狀況都是除外條款,不給予理賠。
蔡麗玲表示,「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目前送審的有新光產險跟兆豐產險。基本保額是每一人50萬、每一事故100萬、全年最高賠償金額200萬,基本保額年繳保費約480元;依照托育人數不同,可以投保的保額更高,若以每一人最高保額500萬、每一事故2000萬、全年最高賠償金額4000萬來說,年繳保費約2410元。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圖/記者戴瑞瑤攝)
此外,「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戶外活動責任附加條款」是以附約附加在「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所謂的戶外就是離開保單約定的「營業場所」(家),保額相同但範圍更大。附加戶外活動責任險後,基本保額每一人50萬、每一事故100、全年最高賠償金額200萬,年繳保費會增加到720元;每一人最高保額500萬、每一事故2000萬、全年最高賠償金額4000萬來說,年繳保費增加到3615元。
蔡麗玲表示,配合衛福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4條,不管有沒有褓母證照,都應投保責任險的規定,過去不管是褓母或托嬰中心、育幼院,都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現在則是依照褓母需求量身訂製專屬保單,大型托育機構則是仍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照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登記居家托育人數共2萬4869人。而部分縣市政府有補助一年500元,若投保基本保額年繳保費480元,褓母基本上就是不用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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