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涉弊案,遭檢方具體求刑10年,今赴北院開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弊案,時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述德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提起公訴,被求處10年。台北地院今針對李述德、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台建中心執行長許銘文及遠雄建設副總經理許自強4人是否繼續限制出境,以及李述德聲請閱覽相關卷證部分開庭,4人均否認犯罪,李述德還說,「我盡心盡力為台北市追求最大福祉。」
針對檢方認為,李述德、許銘文、許自強、趙信清等人皆有逃亡可能,仍建請法官繼續限制出境4人部分,李述德表示,他沒有逃亡意圖,先前都配合檢調還提早回國,且偵查期間檢察官都調查過了,也沒有滅證的嫌疑,且今年10月31日被起訴時,檢方也正式函文移民署解禁限制出境、出海,「我否認犯罪,也沒有圖利的意圖,我盡心盡力為台北市追求最大福祉。」
許銘文則說,他在台建中心都是依據營建署核定法規行事,並無違法,且也沒有參加100年大巨蛋審查會,「我只是受薪階級的讀書人,我沒有任何前科,我為了生活奔波,對於此案引發社會爭議,真的深刻反省,希望能盡快還他清白。」
由於父親為同案被告遠雄倡辦人趙藤雄,檢認趙信清有在國外生活能力,趙信清主張,他沒有犯罪,雖然曾留學美國,但畢業後就回台灣工作,甚至當兵,20年來只有回美國1、2次,之後也沒有回去過,「我認為我沒有能力在美國生活,且小孩也都還小,都在台灣讀書,我不會逃亡。」
至於許自強部分,檢方認為,許出境頻繁,也建議法官限制出境。對此,許自強澄清,今年7月請假14天是年僅8歲小孩要參加台灣幼兒棒球聯盟,行程早在今年4月各家長就報名、5月也買好機票及安排食宿,並非不是臨時行程。開庭審理約2小時,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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