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莉在丈夫的手機中驚見性愛影片,氣得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小莉(化名)發現王姓丈夫和大陸籍女子小美(化名)嘿咻還拍性愛影片,氣得提告,但對方卻以「東宮同意3個人一起生活」反駁。台中高分院依妨害婚姻罪判小美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據《聯合報》報導,王姓商人2016年1月期間和小美曖昧,並在同年3月帶對方到桃園某飯店內發生性行為,期間兩人約會多次,甚至拍下性愛影片。
小莉2016年9月查看王男的手機,驚見對方兩人的曖昧對話、親密合照及性愛影片等,逼問丈夫後氣得提告。台中地院一審也依相姦罪判小美3月徒刑,但她不服上訴。
▲小三反控正宮有同意3人一起生活,她才是被害者。
小美二審辯稱,她並不知道王男已婚,且在她返回大陸的期間,小莉曾多次進入她的租屋處,並同意「3人一起生活」;因此她認為,對方拖了數月才提告,她才是「被害者」。王男也證稱,他2016年4、5月期間曾和妻子到小美的處住,對方還詢問「有無帶套(不要懷孕)」。
對此,小莉表示,她是到小美的租屋處找丈夫;她當時也很懷疑對方是否有外遇,但因沒有證據,只能相信。
法官表示,小莉本就懷疑對方兩人有外遇嫌疑,直到看到性愛影片等證據才認定兩人有嘿咻,進而提告,因此不可能事前同意、縱容他們,因此依妨害婚姻罪判小美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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