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插隊爆糾紛。(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開車到校內要接孩子放學,其中一名莊男卻開車插進陳女車前空隙,忍不住按喇叭抱怨,但對方卻回嗆「叭什麼東西」還下車拍打車窗!事後,陳女將行車紀錄器畫面及車牌PO上孩子班級的LINE群組討論插隊之事,結果遭提告求償15萬元,不過,桃園地院認為這不算侵害隱私,判免賠。
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認為莊男確實插隊,還下車拍打車窗,雙方於是爆發口角衝突, 事後陳女在孩子班級的LINE群組貼出莊男長相及車牌,跟幾位家長討論插車一事,其他家長也回應以前也遇過對方。
沒想到,莊男竟對4名家長提告求償,指稱侵害肖像權、隱私還誹謗。但法官認為,莊男開車在馬路及校園等公共場合,任何人都可見到,並非隱私,且群組成員目的是討論有人插隊,雖未經莊男同意使用肖像,但非基於商業目的,且有正當理由,不構成侵害肖像權,且他人無法直接識別個人資料,也不算侵害隱私權,因此判4名家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