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找代駕載他回新店住處 潔癖男多做「一件事」GG了!

內政部,酒駕,酒測,取締,臨檢,薑母鴨(圖/內政部提供)

▲酒測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ET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44歲王姓男子10月期間,和友人聚會喝酒,散場後還特地找代駕送他回新店區住處,但因覺得對方沒將愛車停放完美,於是跳上駕駛座自己喬,怎料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當場將他移送法辦。雖相信王男無酒駕犯意,不過台北地檢署今仍將他起訴。

前一天晚上8點多,王男在北市中山區和朋友聚餐,大約喝了3瓶玻璃瓶裝啤酒,他知道酒後不能開車,所以特地找計程車隊的司機代駕,於凌晨0時許,送他回到新店區住處。

順利抵達後,王男指示代駕司機,將愛車停在路邊一處前後各有車輛的空位,等對方離去,他發現車輛沒停放好,所以自己又鑽進駕駛座、並發動車子

恰巧有名巡邏員警經過,見路邊車子前前後後反覆喬位,便上前關心,結果接近王男時,聞到渾身酒氣,立刻要求他下車接受酒測,測後酒精值已達每公升0.30毫克,涉公共危險罪,便於訊後依法將他送辦。

對此,王男不斷喊冤,稱自己有找代駕送他回家,當時只是想把車子喬好而已。檢方指出,雖然相信他無酒駕犯意,但警方攔查時,他確實是酒後在駕駛車輛,遂今仍依不能安全駕駛罪嫌起訴他。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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