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O前要拉出來但沒力」 25歲男萬華「3小時做2次」無套挨告

喬蛋,睪丸,蛋蛋。(圖/記者李佳蓉攝)

▲王男事後被小美問當天嘿咻經過,回說「要射前我要拉出來但沒力」。(圖/示意照/記者李佳蓉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在台北市萬華一間旅館被王姓友人性侵,卻始終未到庭向檢方說明當晚的事發經過。台北地檢署根據王男提供和女子的聊天紀錄,兩人事後還回憶當天性事,因此對王做出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小美指控,今年9月3日晚間,25歲王男不顧她的反抗,竟強行在旅館內性侵她。王男坦承有和小美發生關係,但強調絕無霸王硬上弓,事前都有先詢問;當晚共嘿咻兩次,第一次完事後,對方還撲過來。

▼王男和小美開房間挨控性侵,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做愛、打砲、愛愛、性侵、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檢方根據王男提供的兩人對話紀錄,王見小美問「你射幾次」,回「一次啊」、「第二次妳自己放棄啊」;她說,自己在危險期,最好不要因此懷孕;他回,「要射前我要拉出來但沒力」,早知道就戴保險套

檢方並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兩人進出時神色自然,且在房間內待滿3小時。由於小美始終未到庭說明,因此檢方認定王並無違背她的意願,對王做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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