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6歲的麥姓男子去年(2016)8月間,在住處和女友喝酒後,見到對方酒醉,竟強脫衣褲性侵後,還留下幾枚吻痕,過了4天女友到PUB喝酒打電話給他,想要問清楚,但他到場後又將人載到摩鐵,不顧女友意願性侵得逞,桃園地檢署26日將人依照《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 麥姓男子去年8月15日見到女友喝醉酒之後,竟脫下對方衣褲性侵得逞,之後還留下數枚吻痕,4天後女友到PUB喝酒越想越生氣,打電話給他要他說清楚,並且道歉,但他到場後見到對方已經喝醉,將人載到自己住處,女友睡醒後不想再待在他家,要求他載往摩鐵淋浴,當他見到女友在浴室洗澡時,色心又起要求在浴缸發生關係。
但遭到女友拒絕,並用棉被包裹身體跑到床上,麥男卻還是堅持霸王硬上弓得逞,她趁麥男在清理噴濺地上的體液時,趕緊打給櫃檯人員求助並報警,但就在等待過程中麥男又將人強拖到浴室,要求要再發生一次性關係,所幸當時警方趕到,但她膝蓋、手臂多處挫傷,事後出示2人對話紀錄。
麥姓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並向女友道歉,「是一時控制不住。」不過桃園地檢署26日仍依照《乘機性交》、《強制罪》、《強制性交》等罪嫌將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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