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借筆電寫作業 渣男「友人說可以」分飾兩角性侵

一名女童在日記揭露遭繼父性侵,但法院卻判繼父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小婷只是想借筆電寫作業,沒想到卻慘遭狼爪。(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0多歲的莊姓男子今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Bee Talk」認識15歲的小婷(化名),他得知對方需要用筆電來寫作業,於是假裝可以幫忙向朋友借,接著再自己以「友人」的身分赴約,並強行將人帶回家性侵。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莊男一人分飾兩角還霸王硬上弓,日前依強制性交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他。

小婷今年5月在「Bee Talk」上認識莊男,兩人透過手機聊了大約1個月,後來因為要寫作業的關係需要筆電,卻不知道要向誰借,一聽到對方可以幫忙向友人借用筆電還很開心,於是相約要在同年6月10日下午2點在景安捷運站碰面。

男性,男人,用電腦,打電腦,看A片(圖/達志/示意圖)

▲莊男一人分飾兩角,以出借筆電為由將小婷騙回住處性侵。

然而,莊男成功約到小婷之後,當天卻自己假扮成「友人」赴約,再以筆電放在住處充電為由要少女跟自己回家拿,結果一進到房間就露出本性,不顧反抗強吻、撫摸胸部,甚至用手機拍下強迫女方幫他打手槍的影片,最後性侵得逞。

小婷當天雖然有家人陪同前往捷運站,見到面後一時鬆懈戒心,好不容易逃出莊男的住處立即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莊男到案卻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但小婷指證歷歷,身上也有驗出男方的DNA;因此,檢方不採信他的說法,日前將人依強制性交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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