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開學前遭騙光學費,自責選擇跳海自殺。(圖/取自《廣州日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先前傳出多起大學生遇上詐騙,被逼走上絕路事件。廣東省揭陽惠來一名19歲女大生蔡淑妍去年錄取大學一年級,卻在開學前被騙光98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4000元),自責投海自盡。該詐騙集團被破獲後,主嫌陳明慧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個人財產全部沒收,其他同夥也被判處15年至1年4月不等刑期。
法院查明,陳明慧早在2013年至2014年間,就多次與同夥冒充「爸爸去哪兒」等綜藝節目,向民眾發送虛假的中獎詐騙訊息。2016年6月至8月間,陳明慧與范治杰、高學忠、葉奇鋒、熊運江等人結成詐騙集團,透過虛假中獎訊息誘騙被害人到釣魚網站填寫個人資料領獎,再冒充客服人員向被害人索取「保證金」。
之後,詐騙集團再假扮法院工作人員或律師,以「未按要求繳納保證金構成違約」為由,揚言要對被害人起訴或是告知已經起訴,要求對方繳納手續費,進行恐嚇、利誘,對被害人多次實施詐騙,不法得利共計104.1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4萬元)。
其中一名被害人蔡淑妍上當後被騙光學費和生活費,自覺無顏面對家人,在網路上留下遺書給弟弟說「自己太蠢了,相信了短信詐騙,被騙光了老媽給我的一萬多元錢,很蠢對吧?」、「老媽、老爸,對不起,不能給你們養老送終了…你女兒我最終還是要讓你失望…就當沒生過我這個女兒。」蔡淑妍2016年8月28離家出走,29日就被人發現她投海自盡,陳屍海灘邊。
當地警方迅速破獲此詐騙集團,法院認為,陳明慧等人利用通訊、網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造成一名學生自殺,情節嚴重,因此判處陳明慧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分別判范治杰、高學忠、葉奇鋒15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熊運江則被以詐騙罪、危險駕駛罪等多項罪名遭判11年。
法院另外查出,同夥林詩雅明知對方詐騙,仍提供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給對方,協助轉移犯罪所得,陳李億明知對方從事詐騙,仍出售多張提款卡給他們用作詐騙,分別判處3年和1年4月徒刑。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