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性感女約網友3P大戰!爽完後直衝警局:他們性侵我。(圖/翻攝自Pixabay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李姓及賴姓男子2017年9月時,約了一名20多歲女網友體驗3P樂趣,當時3人在汽車旅館共赴巫山之後,李男、賴男2人就先後離開返家,結果幾天後就被警方傳喚到案說明,表示他們遭女網友指控涉嫌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監視器畫面、涉案人證詞後,認為全案性侵罪證不足,因此對李賴2人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李、賴2人都約30多歲互為朋友,因為對3P、群交相當有興趣,某次透過網路聊天認識了一名身材火辣的20多歲女網友後,便旁敲側擊詢問對方是否能接受3P性愛,結果竟然成功邀請了女網友同意赴約,因此3人相約9月在萬華區一家旅館,為此女網友還特別從南部搭車上來台北。
只是3人在汽車旅館嘿咻結束,李、賴2人先後離開返家之後,女網友醒來退房卻直接上警局指控李、賴2人性侵她。女網友向警方供稱說,當時他們只是相約在旅館喝酒聊天,結果她因為喝醉加上疲倦就不小心睡覺,接著就遭到2人連手性侵。
李、賴2人反駁說,當天他們的確有3P大戰,但是3人早就先談妥,絕對沒有性侵、強迫等情況。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們3人進入旅館時有說有笑,女網友離開旅館時也沒有任何異狀,更沒有正常人遭性侵後會慌張、害怕等情況,加上她提告後就不願出庭作證,因此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對2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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