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被歐打,父親還手打死家暴兒。(示意圖/視覺中國,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雲南省丘北縣一名48歲王姓男子長期被24歲的兒子毆打,但出於對兒子的愛,他一直沒有報警,甚至是被拿刀捅破肚子,腸子都掉出來了,也選擇隱忍。去年7月,王男又被兒子痛打,他終於忍無可忍,拿著木棒將兒子殺死,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因長期受迫害才反擊,情節較輕,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不必入獄。
根據《法制晚報》報導,王男在2016年7月3日晚間突遭兒子拿鋤頭毆打,馬上將木棒丟了過去,將兒子打昏在地,接著走了過去,用木棒瘋狂的毆打躺在地上的兒子,直到完全沒有動靜,「我當時就是想把他打死。」打死兒子以後,王男自動打電話報警,並到警局投案,一名目擊者表示,王男打死兒子以後,曾告訴他,「這個狗雜種,終於被我打死了!」
王男告訴警察,兒子從2013年開始毆打父母,最嚴重的一次,竟然拿刀,在他身上捅了4下,腸子都跑出來了。王男的妻子也說,「兒子離婚以後,人就變得怪怪的,我們好心讓他住家中,無條件替他照顧孩子,他竟然對我們暴力相向,且動刀動棍的,連扁擔都成為武器。」此外,兒子也常以死亡來威脅父母,「他叫我找他的離婚協議書,說找不到的話,就要我的頭顱掉在地上,我受不了,逃出家門,想到廣東投奔女兒,沒想到才到半路,就接到電話,他被他爸爸先打死了。」
由於殺人,王男被依故意殺人罪法辦,幸好鄰居都將一切看在眼中,非常同情他的狀況,積極協助作證,「這個狗崽子,就只會跟父母要錢,要不到就打人,他的父、母,甚至是前妻,都曾來我們家避難,說是被打得不敢在家睡覺了!」「有一次他把他媽的頭打破了,血流不止,我還幫忙開車載人去醫院過!」「我也看過他打媽媽,有一次還把釘子打進腦袋哩!」
檢方雖指控王男犯了故意殺人罪,但也指出,被害人(兒子)近年長期毆打父母,有重大過錯,而犯案的王男主動自首,符合減輕刑責的條件,建議法院判3年以下,5年以下。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害人(兒子)確實有重大過錯,王男是長期受毆打、威脅才激憤殺人,情節較輕,又主動投案,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不必入獄。
法官也在判決後出面解釋,第一次開庭時,他爸爸(被告)的胸口還有瘀青,肚子上也有刀傷,大家都看見了,「證人都認為被害人(兒子)死有餘辜,所以我們認定,被害人有重大過錯,他爸爸會這樣子做,也是無奈之舉。」
法官指出,死者只要心情不順,沒錢花了,就會打父母,父母幾乎都沒還手,卻反而被打得更慘,「我們看過病例,母親大腦受傷,父親腸子跑出來,住院治療,但父母都沒有報警,如果有做傷情鑑定的話,可以算是重傷。」
法官還說,死者結過婚,但就是因為他對妻子也是暴力相向,妻子才會離婚,當時的離婚官司,也是同一個地方判的,「我們認為,死者有暴力傾向,最後他的父親才選擇以暴制暴。」
▼除了毆打以外,兒子甚至威脅要殺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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